晋中信息学院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为了培育良好的馆风馆纪,发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功效,图书馆特规定如下∶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得提前闭馆,有事请假,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二、工作认真、主动,耐心、热情地解答读者的咨询,不得与读者发生争执。
三、工作期间不得串岗、干扰他人工作;严禁在岗位上做与工作内容不符的事情;上班期间严禁吸烟、吃零食。
四、馆内不得存放粮食、果菜、食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五、借用图书馆的公物要经馆长批准,凭馆长批条出馆,用完及时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未进入阅览室的书刊不得外借,如果要将供阅览的书刊携出馆外需经馆长批准。
七、工作时间一般不会私客,不得带小孩上班;值班人员不得找非图书馆工作人员代班,工作人员之间替班需经馆长批准。
八、图书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部门或个人不得处理图书馆的物品。
九、图书馆各部门的房间钥匙不得转借给外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馆长批准。
十、同志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谅解、互相尊重;精诚团结,不能造谣生事,更不能无理取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