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信息学院图书馆信息
网络安全和网站监管管理制度
一、认真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相关文件,自觉提高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二、图书馆设立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小组,组长由馆长胡军担任,副组长李智渊、薛锦文,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馆的网络安全工作。
三、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四、不准通过内部网络发布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准通过电子邮件、BBS、 Chat等方式发布不健康的、反动的、或者和工作无关的信息。
五、不准通过内部网络从事和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不准攻击内部或者外部的任何机器。
六、不准将工作用机交给非单位人员使用。
七、为维护图书馆计算机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服务器及各个终端正常使用。使网络资源充分安全共享,为图书馆正常工作活动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技术部门要加强监控和管理:
1.负责馆内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的技术支持。
2.负责馆内网络系统数据的安全备份。
3.每天至少一次上网浏览相关网站,下载最新病毒代码。
4.跟踪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杀方法,做好馆内局域网的防范工作。
5.实时对各个工作终端进行病毒监测。
6.及时将染病毒的工作终端逐一脱离网络,对染毒终端逐一进行全面查杀毒工作。
八、所有职工必须认真保管自己的机器账号和网管部授权使用的账号。
1.做好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
2.做好各自部门数据的安全备份。
3.及时通知技术部门有关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病毒发生情况及其他安全隐患情况。